ob真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规定,构成对商品的功能作虚假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行为。
经查明,当事人为提高网店销量排名,自2021年7月21日至2021年8月14日期间,通过委托第三人林思以刷单的形式为当事人经营的“半纳电器城”虚构销量。当事人刷单的流程主要如下:将资金转账给第三人林思后,由第三人林思寻找、安排刷手完成刷单任务,然后刷手按照约定购买当事人网店中指定的商品。在交易过程中当事人一般发送空包快递伪装成发货,几日后,要求刷手确认收货,付款资金回笼到当事人网店账户后,再由第三人林思支付本金和佣金给刷手,佣金根据商品销售价格的不同为***元或***元。自上架以来,当事人共销售商品***笔,其中虚构交易***笔,虚构交易金额共***元。案件调查期间,当事人已将有刷单记录的相关商品链接删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